如果將某些官僚制度整合到 DAO 治理中,可以解決當今 DAO 面臨的一些挑戰嗎?本文源自史丹佛區塊鏈評論作者 Poramin Insom 所著文章《Integrating Bureaucratic Principles into Decentralized Governance》,由深潮 TechFlow 整理、編譯及撰稿。
(前情提要:日本加密新創實探:偏愛實體公司、願景大,DAO生態正在興起 )
(背景補充: a16z:DAO 的治理困境與馬基雅維利主義)
去中心化自治組織(DAO)是區塊鏈技術支援的集體組織最迷人的創新之一。隨著對 DAO 的興趣和採用的增長,這些無領導的數位社群需要不斷證明其有效性和可持續性。
雖然 DAO 在設計上是去中心化的,但從以穩定、高效和問責制而聞名的傳統官僚治理模型中可以學習寶貴的經驗教訓。在本文中,我們探究了一個理論和概念框架,即將某些官僚原則整合到 DAO 治理中,可以解決當今 DAO 面臨的一些挑戰。
DAO 的結構
DAO 或去中心化自治組織允許團體通過區塊鏈上的智慧合約進行自我組織和集體決策。DAO 沒有中心領導力量 —— 治理和運營通過區塊鏈上強制執行的預編碼規則來管理。
為了方便治理運營,DAO 通常會發行代幣,協議以代幣換取使用者的治理權。這些代幣通常也可以在二級市場和交易所上交易。例如,Uniswap 協議就有一個 UNI 代幣,它允許持有者對治理決定進行投票。
通常,在治理過程中,投票代表將在內部治理論壇或 Snapshot 等工具上提出想法,並與其他投票成員進行溫度檢查和意見徵求。一旦提案最終確定,它將進入鏈上投票,在此期間,所有持有治理代幣的 DAO 成員都可以表達自己的偏好。
儘管區塊鏈行業存在各種各樣的 DAO,從 MakerDAO 等協議 DAO,到 NounsDAO 等 NFT DAO,再到 GitcoinDAO 等授予 DAO,但許多不同的去中心化治理協議都存在一些常見問題。
DAO 的主要職責之一是確保集體資產管理。隨著使用者和財政資源的增加,無論是通過代幣銷售還是通過基礎協議的成功運營,DAO 都需要像公司一樣管理其財政資本,以實現長期成功。
此外,由於 DAO 的資產負債表上的資產通常由代幣、NFT 和其他數位資產等風險資產組成,因此 DAO 需要實施風險管理操作,以確保其可以保持償債能力和運營能力。
通常在 DAO 中可以找到的第三個治理領域是資產策展,如 PleasrDAO 中那樣擔任其數位資產的藝術和文化策展人。基本上,DAO 成員將投票決定是否應該將新專案新增到其收藏中,或者是否應該刪除現有資產。
儘管在區塊鏈空間的決策中,DAO 的重要性日益增加,但今天的 DAO 面臨決策僵局、責任缺失和處理衝突困難等挑戰。因此,探索傳統官僚治理原則如何使我們能夠更好地理解如何使 DAO 作為去中心化的治理體在區塊鏈空間乃至更廣泛領域中變得更高效和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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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berian 官僚制理論概述
為了理解如何用官僚制原則增強 DAO,我們需要首先理解官僚制的決定性特徵。在這一方面,德國社會學家 Max Weberian 是第一個將官僚制的研究形式化並定義其主要特徵的人之一。
在 Weberian 的理想官僚制中,存在清晰的等級制度,專門的角色,既定的程式以及清晰的控制和命令系統。這使官僚機構能夠有效地完成複雜的任務。
官僚治理的一些關鍵原則包括:
- 等級制度 —— 明確的指揮鏈,高階監督和指導低階。
- 分工 —— 將活動分解為分配給不同職位的專門化、常規任務。
- 正式規則和程式 —— 運營遵循預定義的、成文的協議。
- 基於績效的招聘和晉升 —— 選擇和晉升根據通過標準化標準判斷的技術資格。
- 客觀 —— 一視同仁地應用規則,沒有偏見或偏袒。
- 監管 —— 所有相關決定和當局的能力都必須遵守法規。
如今,我們看到官僚結構在協調大規模實體的組織中普遍存在,包括政府、軍隊和跨國公司,這是由於它能夠建立嚴格有序的運營系統。
隨著 DAO 無論是在規模還是複雜性方面的增長,整合這些官僚治理和組織原則可能使 DAO 能夠有效協調更多的人和更多的資源。但是,官僚機構也有僵化、繁文縟節和難以適應變化的缺點。因此,我們需要仔細考慮哪些官僚運作元素可以整合到去中心化治理過程中。
將官僚制融入 DAO
將官僚原則融入去中心化組織乍一看似乎違背常識,但仔細檢查會發現有針對性調整的機會。通過謹慎實施,某些官僚要素可以增強 DAO 的治理和運營。雖然下面的原則並非詳盡無遺,但它們可能代表 DAO 如何整合官僚治理原則以提高運營效率的探索起點。
實施基於業績的聲譽系統
官僚組織通常使用基於業績的系統進行晉升。類似地,DAO 可以制定更細緻的聲譽系統,以獎勵那些創造價值的人。
例如,可以通過長期參與、技術貢獻或明智的治理提案來贏得聲譽。更高的聲譽可以帶來更大的投票影響力。這可以激勵致力於 DAO 事業的成員,同時減少冷漠和由少數人主導的治理。
正式化衝突解決程式
衝突經常導致缺乏結構化解決框架的 DAO 陷入癱瘓。引入分級衝突解決流程可以緩解僵局。
DAO 提供了一種新的問責方式,其特點是透明度和區塊鏈上漲為的不可改變記錄。在衝突解決程式中,鏈上漲動和記錄可以作為仲裁的證據。
起初,爭議可以在衝突各方之間進行結構化調解。如果未能解決,可以進行社群投票。對於更嚴重的衝突,加密保護的仲裁可以提供最後的補救措施。
這種多階段框架將維持社群參與,同時引入程式正式性。它類似於平衡等級制與共享治理的官僚結構。
平衡結構和去中心化
整合上述要素有使 DAO 治理過度官僚化的風險。因此,去中心化應該仍然是基本要素。官僚制可以為支援 DAO 擴充套件提供支架,同時避免與 DAO 原則格格不入的僵化集中化。
例如,工作小組可以根據社群確定的需求有機地形成,而不是自上而下地強制規定。基於業績的聲譽不應完全凌駕於成員的平等地位之上。社群可以批准和修改衝突解決程式。
通過思考地平衡官僚制整合與去中心化原則,DAO 可以發展汲取兩種正規化最佳成果的治理。這種綜合承諾為 DAO 解鎖更大的可擴充套件性和通用性,同時保留其核心理念。
DAO 的開放性問題和社會影響
將官僚原則與去中心化組織相結合是開拓未知領域。這將需要實驗,並可能產生意想不到的挑戰。
關鍵是,調整官僚實踐不能凌駕於 DAO 的基本去中心化和透明性之上。強加僵化的自上而下的結構與 DAO 理念格格不入,將是適得其反。目標應該是審慎補充 DAO 治理,而不是取代它。
需要仔細檢查整合 DAO 的法律認可問題。監管機構可能會更願意承認展示通過實施可識別的官僚治理形式而具有成熟治理特徵的 DAO。但像爭議解決和合約執行等問題的法律認可仍將是難題,因為這些問題仍屬相對未被探索的法律領域。
更廣泛地說,官僚原則與 DAO 治理的整合在哲學和社會層面具有幾個潛在影響。這既包括組織理論中關於組織形式如何適應新技術創新(如區塊鏈)的理論討論,也包括將區塊鏈應用整合到現有官僚結構(如公共管理和大規模公司治理)中的實際應用。
DAO 與其去中心化本質,對我們如何組織和治理集體活動提出了基本問題。通過研究官僚原則如何應用於 DAO,我們可能會對數位、去中心化世界的未來治理進行更廣泛的討論。
日益擴大的 DAO 領域提供了一個理想的測試場景,可以開創新的組織系統,這可以讓我們思考傳統治理原則如何在數位社群、虛擬世界和元宇宙的背景下進行重塑。這可以對如何在這些新興的數位環境中確保責任制、公平和民主參與提供重要啟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