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官方本月初已證實,數位人民幣計畫試點啟動,據傳先行在深圳、蘇州、雄安新區、成都及未來的冬奧場景進行內部封閉測試。本文將全面介紹人民幣及央行數位貨幣(CBDC)的發展歷程,並從數位貨幣發行、流通、管理、回籠、投融資等流程,剖析央行數位貨幣的實際樣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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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情提要:沒有中國!G7 聯手開展 CBDC 合作,全球央行數位貨幣競爭拉開大幕)
中國的數位人民幣發行計劃又往前邁了一大步。8月14日,商務部網站刊發《商務部關於印發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總體方案的通知》,通知明確,在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及中西部具備條件的試點地區開展數位人民幣試點。
不過據了解,目前數位人民幣試點仍是“4+1”,先行在深圳、蘇州、雄安新區、成都及未來的冬奧場景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並沒有變化。
相關人士指出,網上傳的北京、天津、上海等28個試點,其實是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深圳、蘇州、雄安、成都是粵港澳大灣區、長三角、京津冀及中西部的代表,人民銀行正在上述四地開展數位人民幣試點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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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一直在推動數位人民幣的發行計劃,目的是成為全球首個發行數位主權貨幣的國家。
此前,數位國有大行人士表示,四大行正在深圳等地大規模測試數位錢包應用,為數位貨幣正式落地進行測試準備。由央行牽頭,各家銀行此前數月已經就落地場景等開展測試。目前,部分大行內部員工已經開始使用,用於轉帳、繳費等場景。
8月3日,央行2020年下半年工作電視會議指出,上半年“法定數位貨幣封閉試點順利啟動”,下半年將“積極穩妥推進法定數位貨幣研發”。
今年5月起,央行在深圳、蘇州、成都和雄安這四個城市試行中央銀行數位貨幣(CBDC)後,中國人民銀行如今也與私營公司商談擴大測試範圍的事項。多家大公司,例如滴滴出行以及美團點評,都已被納入候選名單,以通過這些影響廣泛的平台大規模推行數位貨幣。
早在2019年9月,零壹智庫和數位資產研究院推出報告《人民幣3.0:中國央行數位貨幣運行框架與技術解析》,從數位貨幣界定和人民幣發展歷程出發,全面介紹了央行數位貨幣的發展歷程及現狀,並通過對截至2019年9月央行及其下屬機構申請的84項涉及央行數位貨幣的專利進行歸納分析,以期從數位貨幣發行、流通、管理、回籠、投融資等全流程揭開中國央行數位貨幣的神秘面紗,讓更多人看到央行數位貨幣的真實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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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國央行數位貨幣的基本框架:
1. 是中央銀行的負債,由中央銀行進行信用擔保,具有無限法償性(即不能拒絕接受央行數位貨幣),是現有貨幣體系的有效補充。
2. 央行數位貨幣的投放模式為“雙層運營體系”:上層是央行對商業銀行,下層是商業銀行對公眾。央行按照100%準備金制將央行數位貨幣兌換給商業銀行,再由商業銀行或商業機構將數位貨幣兌換給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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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央行數位貨幣的技術準備:
央行4家機構共申請了84條與數位貨幣相關的專利(截至2019年9月),最早的專利申請始於2016年。中國央行在法定數位貨幣領域的研發工作進行了有前瞻性的佈局且研發時間跨度較長,已經為中國法定數位貨幣的發行做了充分準備工作。
其他國家的央行數位貨幣實驗:
零壹智庫對29個國家央行對數位貨幣的態度及現狀的最新統計(截至2019年9月),有6家央行已發行數位貨幣,8家計劃推出,9家處於研究中,2家暫不考慮,3家明確反對央行數位貨幣。
各國央行研究探索數位貨幣的直接動機包括減少對美元的依賴、抵制美國經濟制裁以維護國內經濟平穩,或者追求金融科技發展,改善現有體系以及維護現有貨幣體系的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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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由Facebook主導的加密貨幣項目Libra發佈白皮書,宣稱要建立一套簡單的全球貨幣和金融基礎設施,為數十億人服務。橫空出世的Libra,被很多人視為是對現有金融和貨幣體系的顛覆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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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之後,全球央行開始密集釋放研發數位貨幣的信號,中國也不例外。
2019年8月2日,中國人民銀行(下稱“央行”)在2019年下半年工作電視會議上表示將加快推進法定數位貨幣的研發步伐。8月10日,央行支付結算司副司長穆長春在中國金融四十人伊春論壇上表示:
「央行數位貨幣可以說是呼之欲出了」
8月1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於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意見,提到支持在深圳開展數位貨幣研究等創新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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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在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週年系列新聞發布會上,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易綱表示,央行數位貨幣推出目前沒有時間表,還會有一系列的研究、測試、試點、評估和風險防範流程需要進行。
央行數位貨幣的定位是部分替代M0,即人民幣紙鈔的數位化替代。
長什麼樣?
但在呼之欲出的今天,央行數位貨幣到底是什麼?長什麼樣?怎麼發行?
在行動支付如此發達的今天,為什麼還要發行數位貨幣?對大多數人而言,這一系列看似簡單的問題都未曾得到全面細緻的解答。
本報告從數位貨幣界定和人民幣發展歷程出發,全面介紹了央行數位貨幣的發展歷程及現狀,並通過對截至2019年9月央行及其下屬機構申請的84項涉及央行數位貨幣的專利進行歸納分析,以期從數位貨幣發行、流通、管理、回籠、投融資等全流程揭開中國央行數位貨幣的神秘面紗,讓更多人看到央行數位貨幣的真實模樣。
一、數位貨幣、電子貨幣、加密貨幣與法定數位貨幣
貨幣形態不斷在變化中發展。
在歷史上的絕大部分時間裡,貨幣形態的演變相對緩慢,但近些年不斷湧現出新的貨幣概念和貨幣形態。
2008年中本聰創造比特幣之後的十餘年時間,市場上雨後春筍般地出現了數千種加密數位資產,數位貨幣、加密貨幣、穩定幣、密碼代幣、通證、空氣幣、傳銷幣等開始出現。同時,互聯網技術的發展,使電子貨幣、虛擬貨幣等新型貨幣也逐漸進入人們的視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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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近來原央行支付結算司副司長穆長春的演講以及在得到App上開設相關課程,使法定數位貨幣概念也成為市場關注的焦點。
如此眾多的貨幣概念,容易使人產生誤解,更難以逐個理解。本文為了使讀者更好的理解法定數位貨幣,希望能夠進一步釐清眾多相關概念。
數位貨幣(Digital Currency)是以數位形式存在並基於網路記錄價值歸屬和實現價值轉移的貨幣。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稱之為“價值的數位表達”。
數位貨幣的概念範疇十分寬泛,幾乎可以涵蓋目前我們所知道的各類電子貨幣、加密貨幣和法定數位貨幣。
現在很多人會將數位貨幣與比特幣等加密貨幣混為一談。但實際上,兩者不是簡單的等同關係。
從概念範疇上來講,加密貨幣包含於數位貨幣的概念之中。加密貨幣是基於區塊鏈加密技術而創建發行的貨幣。目前幣圈中常見的比特幣、以太坊、EOS等幣種都是加密貨幣。
同樣容易混淆的概念還包括虛擬貨幣和密碼貨幣。
加密貨幣出現之前,隨著網路社區興起,逐漸出現了一類主要用於社區內各種虛擬商品交易的虛擬貨幣,如網路積分、遊戲幣等,最廣為人知的莫過於Q幣。
歐洲央行將虛擬貨幣定義為“被某一特定虛擬社區成員使用並接受的數位貨幣”。也就是說,虛擬貨幣可以被視為是數位貨幣的一種。
虛擬貨幣,特指不受監管的加密貨幣?
但近些年來,在中國監管部門的相關文件中,一般提到虛擬貨幣通常特指以比特幣、以太坊等為代表的不受監管的加密貨幣。
法定數位貨幣是由法幣的數位化形式,是基於國家信用且一般由一國央行直接發行的數位貨幣。國際清算銀行在關於中央銀行數位貨幣(CBDC)的報告中,將法定數位貨幣定義為中央銀行貨幣的數位形式。
需要注意的是,法定數位貨幣不一定基於區塊鏈發行,也可以基於傳統中央銀行集中式帳戶體系發行。
國際清算銀行在報告中區分了三種形式的CBDC,兩種基於代幣體系,一種基於帳戶體系。
在兩種基於代幣的版本中,一種被設計為廣泛使用的支付工具,只要針對零售交易,但也可用於更廣泛的應用;另一則是用於金融市場定向支付和結算交易的受限制訪問的數位結算憑證。
法定數位貨幣與支付寶、微信、PayPal等行動支付不同,法定數位貨幣是法定貨幣在數位世界的延伸和表現,是一種新的貨幣形態。而支付寶、微信支付等電子支付工具都與銀行帳戶緊耦合,是法幣的一種數位化使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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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從人民幣1.0到人民幣3.0
(一)1.0 人民幣的誕生和歷次變遷
2019年8月30日,2019年版第五套新版人民幣正式發行,此次發行的包括50元、20元、10元、1元紙幣和1元、5角、1角硬幣。
在此之前,作為中國經濟建設與社會發展的見證者,人民幣已經歷程了五次變遷。
1948年12月1日,中國人民銀行成立,並於同日發行了第一套人民幣。第一套人民幣共16種面額62種版別,最小面額1元,最大面額50000元。該套人民幣是在統一各革命根據地貨幣的基礎上發行的,是從建國前無序貨幣體系向獨立統一的貨幣秩序過渡階段的產物,對建國初期經濟恢復發揮了重要作用,具有極其鮮明的時代背景和歷史印痕。
第二套人民幣在1955年3月1日正式發行,面額結構相較第一套貨幣趨於合理,最小面值為1分,最大面值為10元,並首次也是唯一一次發行三元面值的人民幣。第二套人民幣首次實行主輔幣制,發行了包括5分、2分、1分的硬幣,結束了中國近現代沒有統一流通硬幣的歷史。
1962年,三年經濟困難結束後,國民經濟開始恢復和發展。同年4月20日,第三套人民幣開始發行,紙幣最大面值仍為10元,最小面值1角,硬幣則包括1元、5角、2角、1角,同時取消了3元紙幣。第三套人民幣是中國獨立自主研製的第一套貨幣,並與第二套人民幣一起跨越了中國整個計劃經濟時代,一定意義上成為中國計劃經濟時代的標誌物之一。
隨著中國改革開放進入嶄新階段,日益增長的國民經濟對於貨幣總量和貨幣結構有了新的要求。1987年4月27日,中國人民銀行開始發行第四套人民幣,這套人民幣正面採用大幅人物頭像水印,增加了50元和100元兩類大額幣種。
1999年6月30日,時任國務院總理朱鎔基發布國務院第268號令:為適應經濟發展的需要,進一步完善中國的貨幣制度,提高人民幣的防偽性能,現決定,自1999年10月1日起陸續發行第五套人民幣。”第五套人民幣增加了20元面額紙幣,取消了2元面額。
第五套人民幣從1999年10月1日流通至今,此後在2005年8月31日、2015年11月12日和2019年8月30日分別發行了第五套人民幣新版。
(二)2.0 人民幣的“數位化時代”
從1948年12月1日的第一套人民幣,到2019年8月30日的第五套人民幣新版,人民幣作為中國通行流通的法定貨幣已經歷經71年。
隨著計算機和互聯網技術的快速發展,人民幣已經逐步實現電子化,邁入2.0時代。
流通在銀行等金融體系內的現金和存款早已通過電子化系統實現數位化,而支付寶、微信支付等第三方行動支付的大規模普及,讓流通中的現鈔比重逐漸降低。現在中國人出門,除了部分特殊場合外,幾乎不需要使用現鈔。行動支付已經改變了人們生活的方方面面,帶來快速便捷的支付體驗。人們開始暢想未來的“無現金社會”,中國也成為最接近無現金社會的國家之一。
據央行發布的數據統計,2018年全球銀行業金融機構共辦理非現金業務2203.12億筆,金額3768.67萬億元。銀行業金融機構共處理電子支付業務1751.92億筆,金額23539.70萬億,其中行動支付業務605.31億筆,達277.39萬億。
但中國的行動支付更多是商業驅動,是一種貨幣的電子化支付手段,而非真正意義上的數位“人民幣”。
從貴金屬到紙幣替代貴金屬充當貨幣,再到未來的數位化貨幣,是經濟和科技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而隨著網路通訊技術日益發達、社會交易活動日益頻繁與活躍,加上民眾購物消費習慣的變化及對貨幣流通安全性的考慮,人們越來越趨向於使用電子銀行、電子支付而不願攜帶紙幣。
因此,由央行提供比紙幣更快捷、低成本的數位化貨幣媒介工具,是順應時代發展之必需。中國人民銀行近幾個月關於法定數位貨幣的連續發聲,讓數位化人民幣已經呼之欲出,人民幣3.0時代已經到來了。
(三)3.0 法定數位貨幣:DC/EP
中國人民銀行從2014年開始成立專門研究小組研究法定數位貨幣,至今已有五年。
如果說,2014年周小川提出進行法定數位貨幣研發是如今一切的開端,那2017年央行成立數字貨幣研究所則是這個故事的重要節點。過去的五年,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聯合數家商業銀行,從數位貨幣方案原型、數位票據等多維度研究央行數位貨幣的可行性。
2019年8月2日,央行召開2019年下半年工作電視會議,明確指出下半年要加快推進中國法定數位貨幣(DC/EP)的研發步伐,並及時跟踪國內外虛擬貨幣發展趨勢。
8月10日,時任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司副司長的穆長春在第三屆中國金融四十人伊春論壇上表示,中國法定數位貨幣“現在可以說是呼之欲出了”,再一次將央行法定數位貨幣推到大眾視野之中。
隨後,關於法定數位貨幣的討論不斷升溫,消息指出,包括阿里巴巴、騰訊、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農業銀行和中國銀聯等7家機構已經成為首批獲得中國央行數位貨幣的機構,並表示中國央行數位貨幣最快將於今年雙11期間推出。儘管隨後有接近央行的人士闢謠,但不難看出中國央行數位貨幣已經箭在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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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為什麼央行發行數位貨幣?
2019年6月18日,Facebook發布了數位貨幣項目Libra白皮書,由此引發了世界各國央行的關注與討論。全球央行開始密集釋放研發數位貨幣的信號,中國央行也不例外。
中國央行數位貨幣從2014年開始研究,到2018年已經趨於成熟,並在2019年8月份Libra引發全球央行熱議時“呼之欲出”。
中國的央行數位貨幣英文簡稱為“DC/EP”,“DC”是“Digital Currency(數位貨幣)”的縮寫,“EP”是“Electronic Payment(電子支付)”的縮寫,主要功能就是作為電子支付手段。
電子支付已成為未來發展的大趨勢。美國信用卡支付極度發達但電子支付相對落後,而Libra等機構發行的以美元為主要錨定物的數位貨幣能在一定程度上幫助美國在電子支付領域實現突破。但中國如今以支付寶、微信支付領銜的行動支付已經全球領先,那中國央行為何仍如此重視數位貨幣?
首先要明確的是,中國央行即將發行的央行數位貨幣和Libra存在本質差別。
中國央行數位貨幣是由中國央行發行的法定貨幣,是中央銀行的負債,由中央銀行進行信用擔保,具有無限法償性(即不能拒絕接受央行數位貨幣),是現有貨幣體系的有效補充。
而Libra是由Facebook領銜的Libra協會準備發行的一種尚未得到監管許可的數位貨幣。雖然Libra的價值與一籃子貨幣掛鉤,但它仍在很大程度上會對現有貨幣體系造成衝擊,擠占現有各國法定貨幣的使用空間。
其次,此次央行即將推出的數位貨幣重點替代M0而非M1和M2,簡單而言就是實現紙鈔數位化。
中國當前貨幣體系中,基於商業銀行帳戶體系的M1和M2已經實現了電子化和數位化,所以短時間內沒必要使用另一種技術對其進行再一次的數位化改造。
另一方面,目前國內支持M1/M2流轉的銀行間支付清算體系在市場化的推動下不斷演進,支付效率和性能足以滿足當下經濟發展需要。用數位貨幣對M1/M2進行替代只會對現有系統造成巨大資源浪費而且不一定能提高支付效率。
再者,用數位貨幣替換M1/M2,可能由於與商業銀行帳戶體系的關聯本質,使央行數位貨幣的投放變得愈加複雜和不可預測,甚至會由於影響商業存款引發信用擴張和貨幣乘數效應,進而擾亂現有貨幣體系的正常運行。所以,央行短時間內不會也沒動力再次改造M1/M2。
那為什麼要替代M0?
首先,現在紙鈔、硬幣的印製、發行、貯藏等各環節成本相對數位貨幣都非常高,還需要不斷投入成本進行防偽技術研發。同時由於電子支付的發展,紙鈔和硬幣的便捷性不足,使用場景逐漸萎縮。
其次,M0由於交易匿名和偽造匿名,存在被用於洗錢、恐怖融資等風險。而隨著安全意識和數據保護意識的提升,普通用戶自身存在一定的匿名支付和匿名交易的需求,但現在的支付工具,無論是行動支付還是銀行卡支付都無法擺脫銀行帳戶體系,滿足不了匿名的需求,也就不能完全取代紙鈔支付。
但從央行的角度來看,未來的數位貨幣要盡最大努力保護私人隱私和匿名支付需求,但是社會安全秩序同樣重要,在遇到違法犯罪問題時要保留必要的核查手段。
所以,央行數位貨幣為了解決上述問題,既要保持紙鈔的屬性和主要價值特徵,又能滿足便攜和匿名要求,同時還要在隱私保護和打擊違法犯罪行為之間尋找平衡。穆長春多次將央行數位貨幣定義為“具有價值特徵的數位支付工具”、“紙鈔的數位化替代”。
注:M0、M1、M2都是用來反映貨幣供應量的重要指標。M0是流通於銀行體系之外的現金,每個人在銀行的存取款都會影響市場上M0的增減;M1是狹義貨幣,“M1=M0+企業在銀行的活期存款”;M2是廣義貨幣, “M2=M1+準貨幣”,這裡的準貨幣包括定期存款、居民儲蓄存款、其他存款、證券公司客戶保證金、住房公積金中心存款、非存款類金融機構在存款類金融機構的存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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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如何發行央行數位貨幣?
紙鈔如何投放?
央行印刷出紙鈔之後,由商業銀行給央行繳納貨幣發行基金,然後將紙鈔運到經營網點,向公眾進行投放。央行數位貨幣的投放模式與紙鈔類似,並將其稱之為“雙層運營體系”。所謂的雙層運營體系,上層是央行對商業銀行,下層是商業銀行對公眾。央行按照100%準備金制將央行數位貨幣兌換給商業銀行,再由商業銀行或商業機構將數位貨幣兌換給公眾。
採用雙層運營體系,是要充分利用現有資源,調動和發揮商業銀行的資源與力量。
發行數位貨幣實際上是一個繁雜的過程。
中國幅員遼闊、人口眾多、經濟結構複雜,各地區的經濟發展水準、資源禀賦、和人口素質都不盡相同,所以在央行數位貨幣設計、發行和流通的各個環節都要充分考慮到未來局面的多樣性和復雜性。
如果採用單層投放體系,即由央行直接向公眾發行和承兌數位貨幣,將會讓央行獨立面對全國公眾,會對央行的人才、資源和運營工作等方面都帶來巨大挑戰。
另外,央行雖然主導開放運營了諸如大額支付系統、零售支付系統、超級網銀、銀聯、網聯等系統,但這些系統主要為銀行等金融機構服務,並未直接面對過公眾。
所以央行雖然在技術上有足夠積累,但在服務用戶方面卻沒有商業銀行的經驗豐富。
更重要的是,商業銀行等機構已經發展出了比較成熟的IT技術設施和服務體系,在金融科技的運用和相關人才儲備等方面已經積累了一定的經驗,雙層運營體系可以充分發揮商業銀行等機構在資源、人才和技術等方面的優勢,同時避免了另起爐灶的巨大浪費。
相較單層投放體系,雙層運營體系可以適應中國複雜的金融貨幣運行狀況,由各商業銀行基於業務發展狀況,調整數位貨幣運營過程中不適應和不完善的地方;能保障現有貨幣體系中債務債權關係的純粹性,央行數位貨幣發行將被記為中國人民銀行的負債,不會對現有銀行貨幣體繫帶來重大衝擊;可以將風險最小化,一旦個別商業銀行在運營過程中出現問題,可以進行必要的隔離,把風險控制在最小範圍;便於開展市場競爭,讓各商業銀行在央行預設的軌道上進行充分競爭,並形成最終的央行數位貨幣機制和體系。
雙層運營體系還能避免金融反中介(Financial Disintermediation)。如果採用單層投放,央行在某種程度上就會成為商業銀行的潛在競爭者。因為公眾一旦兌換數位貨幣,就會將商業銀行原有的存款轉移到央行,進而會導致商業銀行的融資成本升高,諸多實體經濟也會因此受到衝擊。
基於以上種種,中國央行數位貨幣選擇雙層運營體系。
管理方式上,無論是從保證央行在央行數位貨幣投放過程中的絕對中心地位,強化央行數位貨幣是中央銀行對社會公眾負債的角度,還是強化央行的宏觀審慎和貨幣調控職能,或者保持原有的貨幣政策傳導方式,均需堅持央行數位貨幣的中心化管理模式。這點與比特幣等加密貨幣存在明顯差異。
在技術的選擇上,央行不預設技術路線,所以也就不會強制採用區塊鏈技術。
按照目前的設計,由於央行數位貨幣將主要應用於小額零售高頻率場景,所以最為關鍵的就是滿足高並發需求。
根據央行官員透露的消息,定位於M0替代的央行數位貨幣交易系統的性能至少在30萬筆/秒以上的水準。這種性能要求,當前的區塊鏈系統很少能夠達到。當然,這也不意味著區塊鏈技術就無法運用於央行數位貨幣系統。
因為目前央行層面屬於技術中性,這就意味著央行不會干預商業銀行和商業機構的技術選擇。無論下層選用區塊鏈分佈式帳本技術,還是傳統帳戶體系,央行都能接受並適應。指定運營機構可以採取不同的技術路線做相關研發,誰的路線好,誰最終會被老百姓接受、被市場接受,誰就最終會跑贏比賽,是一個“市場競爭選優的過程”。
總而言之,雙層投放模式能有效保障現有貨幣體系中債權債務關係的純粹性。中心化管理模式捍衛了央行在貨幣流通中的權威地位,為數位貨幣提供了無差別的信用擔保,為其流通提供了基礎支撐,同時能夠通過央行背書的信用優勢抑制私有數位貨幣的市場流通,從而鞏固中國貨幣主權。不預設技術路線則使商業銀行的選擇多樣化,尊重市場選擇並最終回歸到以客戶為中心的競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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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如何使用央行數位貨幣?
央行數位貨幣實現帳戶鬆耦合,即央行數位貨幣可以脫離傳統銀行帳戶實現價值轉移,使交易環節對帳戶的依賴程度大幅降低。
所以對用戶和企業來說,如果只是日常使用央行數位貨幣進行小額支付,完全無需跑到商業銀行或者商業機構去,只要下載一個央行數位錢包App,完成註冊就能使用央行數位貨幣進行轉帳。除了將數位錢包裡央行數位貨幣取出或者向數位錢包裡充值之外,用戶與用戶之間的相互轉帳無需綁定帳戶。
但為了避免出現擠兌,央行數位貨幣會像現金一樣,設置一定的摩擦。也就是說,商業銀行會在兌換數位貨幣方面設置一定門檻,小額兌換可以直接通過數位錢包進行,但大額的可能就需要提前與銀行預約。
同樣,出於反洗錢考慮,對於存儲央行數位貨幣的錢包會進行分級KYC和相應限額。如果用戶僅通過手機號碼註冊數位錢包,照樣可以使用,但可能只能滿足日常小額支付需求;但如果進一步上傳身份證或銀行卡等資訊,將獲得更高級別的錢包額度。
僅僅這樣看來,央行數位貨幣的要求和限制比支付寶和微信支付更多,用戶為何選擇使用?
首先,央行數位貨幣比支付寶和微信支付更加安全。
央行數位貨幣由央行發行並進行信用擔保,充當最後貸款人角色。除了央行之外,理論上商業銀行都有可能出現破產,所以央行建立了存款保險制度避免這種情況。但支付寶和微信支付沒有使用央行貨幣,而是使用商業銀行存款貨幣進行結算,但卻沒有存款保險。
也就是說,萬一支付寶和微信破產,中央銀行不會充當最後貸款人角色,用戶只能被動參與它們的破產清算,這就可能導致用戶出現重大財產損失。比如之前你有100塊錢,但破產清算後只能還你1塊錢,你也只能接受。這種可能性極小,但也不能完全排除。
另外,央行數位貨幣比支付寶和微信支付的使用場景更廣泛,並能在一些極端場景發揮作用。
現在支付寶和微信支付的普及率很高,但仍存在一定支付壁壘:某些能使用支付寶的地方不能使用微信,能用微信的地方不能使用支付寶。但央行數位貨幣將不存在這種問題。因為央行數位貨幣由中央銀行發行,具有強制力。只要國內能使用電子支付的場景,都不能拒絕接收央行數位貨幣,就如同任何場所都不能拒絕接收人民幣紙鈔一樣。
央行數位貨幣還能實現“雙離線支付”,即在收支雙方都離線的情況下仍能進行支付。
在央行數位貨幣出現之前,只有紙鈔能夠完成雙離線支付,即便是發達的電子支付也所無法做到。想像一下,未來只要兩個人都安裝了央行數位貨幣的數位錢包,不需要網路,也不需要信號,只要手機有電,兩個手機相互碰一碰就能實現實時轉帳。
雙離線支付意味著央行數位貨幣能在一些極端情況下完成交易,比如由於地震等自然災害導致的通信中斷,或在地下超市購物而出現沒有信號網路完成電子支付的情況等。
那央行數位貨幣會對支付寶和微信支付產生影響嗎?央行官員的回答是:不會。
因為支付寶和微信支付同樣可以接入央行數位貨幣。這對支付寶和微信來說,意味支付工具發生了變化,從此前使用商業銀行存款貨幣進行支付變成了使用央行的存款貨幣,也就是數位化人民幣進行支付。但這不僅不會改變支付寶和微信的支付渠道和場景,反而增加了其支付安全性和功能。
當然,這些變化會對相關企業的商業模式造成一定影響,但對用戶而言,在使用支付寶和微信支付時不會有明顯的改變感知,只是支付工具的可選項會更多,用戶體驗也隨之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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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中國法定數位貨幣的技術準備
(一)央行法定數位貨幣專利申請概況
通過梳理與法定數位貨幣相關的專利資訊,截至2019年9月,我們找到了央行4家機構申請的共84條專利。
這4家機構分別為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52項專利資訊)、中國人民銀行印製科學技術研究所(22項專利資訊)、中鈔信用卡產業發展有限公司杭州區塊鏈技術研究院(6項專利資訊)以及中鈔信用卡產業發展有限公司北京智能卡技術研究院(4項專利資訊)。
4家機構中,中國人民銀行印製科學技術研究所最早於2016年3月25日申請了22項與法定數位貨幣相關的專利。
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的專利申請集中於三個時間點:2017年6月26日提交了35項相關專利申請、2017年12月28日提交了13項相關專利申請、2018年3月26日提交了4項相關專利申請。
中鈔信用卡產業發展有限公司下屬的兩家分公司從2016年6月4日至2018年8月7日陸續有共10項相關專利申請。
從專利申請時間可以看出,中國央行在法定數位貨幣領域的研發工作進行了有前瞻性的佈局且研發時間跨度較長,為中國法定數位貨幣的發行做了充分準備工作。
(二)央行法定數位貨幣的頂層設計
根據印製科學技術研究所的專利資訊,數位貨幣系統包括中央銀行數位貨幣系統、商業銀行數位貨幣系統以及認證系統。
其中,中央銀行數位貨幣系統用於產生和發行數位貨幣以及對數位貨幣進行權屬登記;商業銀行數位貨幣系統用於針對數位貨幣執行銀行功能;認證系統用於對中央銀行數位貨幣系統和數位貨幣的用戶所使用的終端設備之間的交互提供認證,以及對中央銀行數位貨幣系統和商業銀行數位貨幣系統之間的交互提供認證。
數字貨幣研究所對央行法定數位貨幣的頂層設計主要涉及法定數位貨幣的發行、流通和管理等環節。
1、法定數位貨幣的發行
根據專利資訊,法定數位貨幣的發行方法包括:接收申請方發送的數位貨幣發行請求;對數位貨幣發行請求進行業務核查,在核查通過的情況下,向會記核算數據集中系統發送扣減存款準備金的請求;在接收到會記核算數據集中系統發送的扣款成功應答的情況下,生產數位貨幣;將數位貨幣發送至申請方。
2、法定數位貨幣的流通
據數字貨幣研究所的專利設計,其法定數位貨幣的流通方法既能滿足實際貨幣流通的要求,也能提高數位貨幣流通的處理效率。
其方法具體為:付款端依據付款金額和預定義的匹配策略從付款端的數位貨幣保管箱中選擇數位貨幣字串,然後組成支付來源數位貨幣字串集,再將該支付來源數位貨幣字串集發送給管理端。
數位貨幣字串具有:金額字段和所有者標識字段,付款端的數位貨幣保管箱中存放有一個或多個所有者標識為付款端的數位貨幣字串;管理端將支付來源數位貨幣字串集中的數位貨幣字串登記為作廢狀態,然後根據付款金額生成支付去向數位貨幣字串,以及將支付去向數位貨幣字串發送給收款端,支付去向數位貨幣字串的金額為付款金額,所有者標識為收款端。
數字貨幣研究所也為法定數位貨幣設計了一種定向流通和使用的方法,通過設置用途規則,只有經過驗證滿足用途規則的數位貨幣轉移才會發生。
具體的實施步驟包括:數位貨幣系統保存預定義的用途規則;在收到來自付款方的數位貨幣和付款指令後,激活對用途規則的監控,將數位貨幣變更為所有者標識為付款指令指定的用款方的帶有用途規則或受用途規則控制的數位貨幣,將該數位貨幣發送至用款方;在收到用款方發來的包括付款用途和收款方資訊的付款請求以及帶有用途規則或受用途規則控制的數位貨幣後,確認付款用途滿足用途規則,將數位貨幣變更為所有者標識為收款方資訊指定的收款方的不帶用途規則且不受用途規則控制的數位貨幣,將該數位貨幣發送至收款方。
3、法定數位貨幣的管理
數字貨幣研究所的專利介紹了四種基於一定條件觸發的管理方法和系統:基於經濟狀態條件、基於貸款利率條件、基於流向主體條件和基於時點條件。
基於經濟狀態條件觸發的數位貨幣管理方法和系統能夠根據回收時點的經濟資訊逆週期調整金融機構對數位貨幣發行單位的資金歸還利率,從而減少金融機構風險特徵及其貸款行為的順週期性,避免“流動性陷阱”,實現經濟的逆週期調控。
其具體實施方式包括:在回收數位貨幣時,獲取回收時點的經濟資訊;當經濟資訊滿足預設的經濟狀態條件時,基於經濟資訊調整數位貨幣的歸還利率;依據調整後的歸還利率回收數位貨幣。
基於貸款利率條件觸發的數位貨幣管理方法和系統能夠使基準利率實時有效傳導至貸款利率。其具體實施方式包括:向金融機構發行數位貨幣,並將數位貨幣的狀態資訊設置為未生效狀態;接收金融機構發送的數位貨幣生效請求,獲取生效請求對應的貸款利率;當貸款利率符合預設的貸款利率條件時,將數位貨幣的狀態資訊設置為生效狀態。
基於流向主體條件觸發的數位貨幣管理方法和系統能夠精準定性數位貨幣投放,實施結構性貨幣政策,減少貨幣空轉,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
其具體實施方式包括:向金融機構發行數位貨幣,並將數位貨幣的狀態資訊設置為未生效狀態;接收金融機構發送的數位貨幣生效請求,獲取生效請求對應的流向主體;當流向主體符合預設的流向主體條件時,將數位貨幣的狀態資訊設置為生效狀態。
基於時點條件觸發的數位貨幣管理方法和系統能夠有效解決現有貨幣政策操作的當下性問題,使貨幣生效的時點不局限於貨幣發行的當下,而是延展到未來符合政策目標的某一時點,避免貨幣空轉,減少貨幣政策傳導時滯。
其具體實施方式包括:向金融機構發行數位貨幣,並將數位貨幣的狀態資訊設置為未生效狀態;接收金融機構發送的數位貨幣生效請求,獲取生效請求對應的時點資訊;當時點資訊滿足預設的時點條件時,將數位貨幣的狀態資訊設置為生效狀態。
根據數字貨幣研究所的專利設計,數位貨幣的管理還包括對數位貨幣的追蹤,其數位貨幣追蹤方法和系統能夠解決資金付款方跨主體、層層追蹤資金流向的問題,並且支持貨幣流向的訂製追蹤,在發起方管理範圍內進行資金流向追蹤,從而保護用戶隱私。
其具體實施方式包括:接收來源幣所有者的追蹤請求;根據追蹤請求向交易過程中產生的去向幣中設置追蹤,並保存去向幣;在接收到來源幣所有者的查詢請求的情況下,向來源幣所有者返回反映來源幣後續交易過程的追蹤鏈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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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定數位貨幣的回籠
根據數字貨幣研究所的設計,其數位貨幣的回籠方法和系統可以優化升級法定貨幣發行流通體系,提高貨幣回籠的安全性、時效性,降低貨幣回籠中耗費的成本。
數位貨幣的回籠方法包括:接收申請方發送的數位貨幣回籠請求;數位貨幣回籠請求包括:待回籠的數位貨幣;對數位貨幣回籠請求進行業務核查,在核查通過的情況下,向會記核算數據集中系統發送增加存款準備金請求;在接收到會記核算數據集中系統發送的增加存款準備金成功應答的情況下,將數位貨幣回籠應答發送至申請方。
5、法定數位貨幣用於投融資
法定數位貨幣是否可以用於投融資?
數字貨幣研究所的專利給出了一種將數位貨幣用於投融資的方法,實現利用數位貨幣為平台提供投融資資金劃撥的支付結算途徑。
具體方法包括:投資人錢包應用裝置接收智能合約;投資人錢包應用裝置在接到投資人提供的包含投資金額的確認指令後,向智能合約中添加投資確認訊息,該訊息包括投資金額、投資人數位簽名和投資人個人資訊;投資平台對智能合約內的投資確認訊息驗證通過後,標記智能合約生效。投資人錢包應用裝置根據已生效的智能合約,向籌資人銀行錢包帳戶支付數位貨幣。
6、法定數位貨幣用於銀行間結算
銀行間的貨幣清結算十分重要,數字貨幣研究所提供了一種銀行間數位貨幣的結算方法和系統,將銀行間傳統結算方式與數位貨幣的結算方式進行融合,提高銀行結算選擇的靈活性。
其具體方法包括:發起銀行系統將數位貨幣付款給接收銀行的報文發送給數位貨幣系統;數位貨幣系統根據支付報文執行預設項目的操作,並將操作成功的結果返回給發起銀行系統和清算銀行系統,以及將清算報文發送給清算銀行系統。
清算銀行系統在接收到操作成功的結果後,根據接收到的清算報文,在清算報文中的接收銀行在該清算銀行的同業帳戶存款餘額中增加與接收到的數位貨幣金額相等的額度,以及將表徵清算成功的結果發送給接收銀行系統和數位貨幣系統;數位貨幣系統將接收到的表徵清算成功的結果返回給發起銀行系統。
(三)央行法定數位貨幣錢包/晶片卡
1、數位貨幣錢包
在數字貨幣研究所提交的52項與數位貨幣相關的專利中,涉及數位貨幣錢包相關應用的專利數量達21項,可見數字貨幣研究所十分重視數位貨幣錢包的研發。
a. 數位貨幣錢包的申請與開通
根據數字貨幣研究所的專利資訊,數位貨幣錢包的申請與開通可以有兩種方式。一種是由帳戶行數位貨幣系統創建的數位貨幣錢包,用戶可以通過銀行帳戶申請開通數位貨幣錢包,在開通過程中由用戶指定銀行帳戶與數位貨幣錢包的綁定關係,開通成功後該銀行帳戶會與數位貨幣錢包進行綁定,用戶通過銀行帳戶即可訪問數位貨幣錢包。
另一種是由錢包服務商創建的數位貨幣錢包。
具體實施方式包括:數位貨幣錢包終端生成密鑰對,並將密鑰對中的公鑰發送給錢包服務商;錢包服務商根據接收的公鑰生成錢包標識,並將公鑰和錢包標識發送給數位貨幣發行登記機構;數位貨幣發行登記機構根據公鑰和錢包標識生成數位證書,並將數位證書發送給錢包服務商。
錢包服務商將數位證書、錢包標識和錢包合約代碼地址發送至數位貨幣錢包終端,並且根據數位貨幣錢包終端返回的開通請求,創建數位貨幣錢包,同時向數位貨幣發行登記機構發送註冊請求;數位貨幣發行登記機構根據接收的註冊請求對錢包標識、錢包證書進行登記註冊。
b. 數位貨幣錢包的登錄與同步
數位貨幣系統支持用戶登錄數位貨幣錢包的具體實施步驟為:響應用戶的登錄請求,獲取並驗證用戶的認證資訊;認證資訊驗證通過後,獲取並驗證待登錄的數位貨幣錢包的合約包;合約包驗證通過後,向用戶展示數位貨幣錢包的功能界面。
而如果用戶屬於首次登錄數位貨幣錢包或者錢包相關資訊有變化,則需要做資訊和數據的同步。
具體實施方法為:獲取並驗證用戶的認證資訊;驗證通過後,向用戶展示待登錄的數位貨幣錢包的可識別資訊;對用戶從可識別資訊中選擇的資訊項進行簽名得到同步指令;同步指令驗證通過後獲取與同步指令對應的待登錄的數位貨幣錢包的有效數位貨幣資訊和關聯帳戶資訊。
以上數位貨幣錢包登錄與同步的實施方法圖示如下:
c. 數位貨幣錢包與銀行錢包的綁定與解綁定
數位貨幣錢包與銀行錢包綁定後,能夠通過數位貨幣錢包來訪問銀行錢包,具體來講,帳戶行用戶訪問系統接收用戶提供的錢包綁定請求;根據錢包綁定請求生成銀行錢包查詢請求然後發送給帳戶行應用系統;帳戶行應用系統將銀行錢包查詢請求發送給帳戶行數位貨幣系統,帳戶行數位貨幣系統根據實名認證資訊進行查詢,然後將銀行錢包資訊返回給帳戶行應用系統。
帳戶行應用系統將銀行錢包資訊返回給帳戶行用戶訪問系統,帳戶行用戶訪問系統返回給用戶,然後將用戶發來的綁定確認資訊發送給帳戶行錢包訪問認證系統;帳戶行錢包訪問認證系統執行應用錢包與銀行錢包的綁定操作。
當用戶需要解除數位貨幣錢包與銀行錢包之間的綁定關係時,帳戶行接收用戶提交的錢包解綁定請求,然後向用戶發送銀行帳戶訪問認證入口請求;接收用戶提交的銀行帳戶訪問認證要素,並根據銀行帳戶訪問認證要素對用戶進行身份認證;在用戶身份認證通過的情況下,解除用戶的數位貨幣應用錢包和銀行錢包的綁定關係。
d. 與數位貨幣錢包相關的查詢操作
能夠接收用戶發起的與數位貨幣錢包相關的查詢操作的主體有兩種,一種是用戶的帳戶行,另一種是數位貨幣錢包終端。
在第一種情況下,用戶的查詢目的是通過自己在帳戶行的銀行帳戶查詢綁定的數位貨幣錢包。
具體的實施方式為:帳戶行用戶訪問系統將用戶的數位貨幣錢包查詢請求資訊發送至帳戶行錢包訪問認證系統以對用戶身份進行認證;帳戶行用戶訪問系統在認證通過時發送數位貨幣錢包查詢請求資訊至帳戶行應用系統;帳戶行應用系統對數位簽名進行驗證,驗證通過後生成錢包查詢資訊並發送至帳戶行數位貨幣系統;帳戶行數位貨幣系統根據錢包查詢資訊進行查詢以得出錢包查詢結果資訊。
在第二種情況下,用戶的查詢操作可以得到關聯帳戶、交易詳情、數位貨幣明細列表等資訊。
e. 基於錢包的數位貨幣支付、存儲與轉移
數字貨幣研究所的相關專利顯示,基於錢包的數位貨幣移動主要包括用戶的支付、存幣和轉幣幾種行為。
在支付的情境下,帳戶行數位貨幣系統在接收數位貨幣錢包的支付請求後獲取用戶輸入的數位貨幣錢包的CA證書數位簽名,以生成數位貨幣轉移請求。接著帳戶行數位貨幣系統將數位貨幣轉移請求發送至數位貨幣發鈔行並接收帶有發鈔行數位簽名的支付成功結果。
用戶可以在需要的時候將數位貨幣存入數位貨幣錢包。
具體實施方法為:錢包終端將存幣指令發送給數位貨幣錢包,數位貨幣錢包為存幣指令添加數位貨幣保管箱標識生成存幣轉移請求,將該請求發送給數位貨幣發行登記端;數位貨幣發行登記端將來源幣串列表作廢,生成存入去向幣串列表,將轉移結果資訊發送給數位貨幣錢包。
數位貨幣錢包將去向幣串列表存入並對用戶的帳戶入帳,生成存幣結果資訊發送給數位貨幣錢包終端;數位貨幣錢包終端展示存幣結果。
用戶之間也可以相互轉幣,具體實施方法為:根據接收方的收款地址資訊生成轉幣請求;根據轉幣請求生成轉幣指令;以及根據轉幣指令向接收方錢包執行轉幣操作。
f. 數位貨幣錢包狀態的變更:升級、更換密鑰和註銷
數位貨幣錢包狀態的變更主要涉及三個方面,即數位貨幣錢包的升級、更換密鑰和註銷操作。
數位貨幣錢包終端在接收到用戶的升級請求的情況下,將升級請求發送給錢包服務商,由錢包服務商對升級請求進行驗證,並在對升級請求驗證通過的情況下,向數位貨幣錢包終端返回升級安裝資訊;數位貨幣錢包終端在用戶確認升級安裝資訊之後,將升級開通指令發送給錢包服務商,通過錢包服務商完成對錢包的升級。
當用戶需要更換數位貨幣錢包的密鑰時,數位貨幣錢包終端首先接收執行更換密鑰的操作請求,將當前簽名合約退出。然後生成新的錢包密鑰對,發送新生成的錢包公鑰和進行簽名了的更換密鑰請求。
接下來數位貨幣錢包終端會接收錢包發送的新的待確認更換密鑰指令,使用舊的錢包私鑰對新的待確認更換密鑰指令進行簽名並發送。
最後接收到錢包發送的更換密鑰指令成功通知,更新錢包簽名合約包資訊和新合約包綁定的新的錢包密鑰。
如果用戶不希望再使用某個數位貨幣錢包可以選擇將其註銷。
具體實施方法為:帳戶行用戶訪問系統調用帳戶行錢包訪問認證系統對用戶進行身份認證,身份認證通過後接收帶有用戶數位簽名的註銷請求資訊並發送至帳戶行數位貨幣系統;帳戶行數位貨幣系統驗證用戶數位簽名,驗證通過後確認可以註銷數位貨幣錢包,然後將帶有帳戶行數位簽名和註銷錢包數位簽名的註銷登記請求資訊發送至發鈔行數位貨幣系統。
發鈔行數位貨幣系統驗證帳戶行數位簽名和註銷錢包數位簽名,驗證通過後對數位貨幣錢包進行註銷登記,再返回帶有發鈔行數位簽名的註銷登記成功訊息;帳戶行數位貨幣系統接收到註銷登記成功訊息後註銷數位貨幣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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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數位貨幣晶片卡
在印製科學技術研究所申請的22項專利中,有13項專利提到了一種數位貨幣晶片卡的應用。
使用數位貨幣晶片卡同樣可以完成取現、支付和存儲等與數位貨幣相關的基本操作,並且各個基本操作的流程與前述三大類操作基本一致,我們可以將這種數位貨幣晶片卡認為是專門用於數位貨幣交易且需要與終端設備配合(綁定)使用的一種媒介。
從印製科學技術研究所的專利資訊中我們還得知這種數位貨幣晶片卡還有一種可視版本,零壹智庫經研究後認為這種可視數位貨幣晶片卡應該與廣泛應用於加密貨幣的冷錢包相類似,支持近場通訊和顯示數位貨幣相關資訊。
(四)央行法定數位貨幣的使用
1、現金與數位貨幣之間的相互兌換
a. 現金兌換成數位貨幣
當用戶需要將手中的現金兌換成法定數位貨幣時,商業銀行網點系統會將現金兌換數位貨幣的第一請求發送給商業銀行的數位貨幣系統,商業銀行的數位貨幣系統根據第一請求所指定的金額從商業銀行的帳戶中提取數位貨幣,然後向中央銀行的數位貨幣系統發送第二請求,申請對提取的數位貨幣進行屬主變更。
中央銀行數位貨幣系統接收到第二請求後根據第二請求執行預設項目的操作(包括屬主變更),並將操作成功的指示返回給商業銀行的數位貨幣系統。商業銀行數位貨幣系統接收操作成功的指示後,將所提取的數位貨幣發送給用戶終端。
使用現金兌換數位貨幣的整個流程也適用於數位貨幣提取操作,在這種情況下用戶的需求就變為簡單的提取數位貨幣到用戶終端。
b. 數位貨幣兌換成現金
當用戶需要將數位貨幣兌換成現金時,用戶終端設備根據外部操作輸入的兌現金額資訊在數位貨幣錢包內選取等值的數位貨幣。
接下來用戶終端設備將數位貨幣通過商業銀行的數位貨幣系統發送給中央銀行數位貨幣系統;中央銀行數位貨幣系統生成一次性提款代碼後發送給用戶終端設備並將數位貨幣的屬主資訊由用戶更改為中央銀行;商業銀行數位貨幣系統將用戶提供的一次性提款代碼再發送給中央銀行數位貨幣系統。
中央銀行數位貨幣系統確認一次性提款代碼有效後在商業銀行帳戶中增加兌現金額,並向商業銀行數位貨幣系統反饋;商業銀行數位貨幣系統根據反饋資訊向商業銀行網點系統發出供款指令,銀行的網點得到供款指令後向用戶提供現金,整個數位貨幣兌換為現金的過程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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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使用數位貨幣進行支付
a. 終端設備之間的支付
線下支付場景經常會涉及終端設備之間的交互。
整個支付的流程為:付款方終端設備接收外部操作輸入的付款金額、收款方標識以及取款識別碼;付款方終端設備在付款方數位貨幣錢包內選取總金額等於付款金額的數位貨幣;付款方終端設備將數位貨幣和取款識別碼以近場通信方式發送給收款方標識所對應的收款方終端設備;收款方終端設備將數位貨幣和取款識別碼通過網路發送給商業銀行數位貨幣系統。
商業銀行數位貨幣系統將包括數位貨幣和取款識別碼通過網路發送給中央銀行數位貨幣系統;中央銀行數位貨幣系統將數位貨幣的屬主資訊由付款方更改為收款方並且備註取款識別碼。
b. 商業銀行數位貨幣系統撮合下的數位貨幣支付
當支付的場景不支持終端設備之間直接接觸時(如線上支付場景)就需要商業銀行的數位貨幣系統在中間做撮合。整個支付的過程在這種情況下表現為:第一用戶終端根據接收的付款指令,從數位貨幣錢包提取與付款指令所指定的金額相等的數位貨幣,並生成第一請求發送給商業銀行數位貨幣系統,其中,第一請求包括第二用戶終端標識和數位貨幣。
商業銀行數位貨幣系統在接收到第一請求後,生成第二請求然後發送給中央銀行數位貨幣系統;中央銀行數位貨幣系統根據第二請求執行預設項目的操作並將操作成功的指示返回給商業銀行數位貨幣系統,預設項目的操作中包含對數位貨幣進行屬主變更的操作;商業銀行數位貨幣系統將數位貨幣發送給第二用戶終端。
3、數位貨幣在銀行的存儲
用戶可以在不需要使用數位貨幣的時候將其存儲在用戶的數位貨幣存款帳戶中,將數位貨幣存入存款帳戶的整個過程為:終端設備接收外部操作輸入的存款金額和存款帳戶;終端設備在數位貨幣錢包內選取總金額等於存款金額的數位貨幣;終端設備將數位貨幣和存款帳戶發送給商業銀行數位貨幣系統。
商業銀行數位貨幣系統將數位貨幣和存款帳戶發送給中央銀行數位貨幣系統;中央銀行數位貨幣系統將數位貨幣的屬主資訊由用戶更改為商業銀行,以及向商業銀行數位貨幣系統反饋交易成功訊息;商業銀行數位貨幣系統根據交易成功訊息對存款帳戶增加存款金額的記帳,並且向終端設備發出存款成功通知。
(五)央行法定數位貨幣與區塊鏈技術
中鈔信用卡產業發展有限公司下屬兩家分公司提交的10項專利中有6項專利提到了“區塊鏈”,因此可以說該公司更多的專利體現了區塊鏈技術在法定數位貨幣設計中的應用。區塊鏈技術被用於數位貨幣錢包地址的管理、交易資訊的監管以及數位票據的交易監管。
1、 區塊鏈用於數位貨幣錢包地址的管理
根據專利資訊,通過智能合約對交易方基於錢包地址發起的交易請求進行驗證之後,若確定驗證通過,則對錢包地址進行更新並保存至智能合約,這樣後續交易可以基於新的錢包地址來進行下一輪交易。
由於對原錢包地址進行更新之後,使原錢包地址與交易方的真實身份資訊之間的綁定關係被強制切斷,因此即便外界追蹤到了原錢包地址,也無法通過該原錢包地址查看到與交易方的真實身份資訊對應的隱私,有效地保護了用戶的隱私。
2、區塊鏈用於交易資訊監管
交易資訊通過區塊鏈進行監管的方法包括:從區塊鏈中獲取數位貨幣交易資訊,數位貨幣交易資訊包括監管用戶資訊、第一參與用戶資訊及加密數據;根據第一參與用戶的初始化公鑰及監管用戶的初始化私鑰,利用共享密鑰算法生成第一參與用戶的第一共享私鑰;利用第一共享私鑰解密加密數據,得到監管用戶與第一參與用戶的數位貨幣交易資訊明文;可以實現交易資訊對區塊鏈上無關第三方保密。
3、基於區塊鏈和數位貨幣的數位票據交易
專利資訊顯示,基於區塊鏈和數位貨幣的數位票據交易方法包括:首先由區塊鏈接收輸入的數位票據交易申請,其中,數位票據交易申請包括出票登記申請、提示承兌申請、提示收票申請、背書轉讓申請、貼現申請、轉貼現申請。接著區塊鏈會執行數位票據交易申請對應的操作。
該方法能夠在區塊鏈的基礎上實現票據業務,同時使用數位貨幣進行票據交易。
參考資料
1、穆長春,《金融科技前沿:Libra與數位貨幣展望》;
2、穆長春,《央行數位貨幣已經呼之欲出了》;
3、王永利,《央行數位貨幣落地運行的挑戰》;
4、範一飛,《中國央行數位貨幣應採用雙層投放體系》;
5、 高承實,《央行數位貨幣發行內容的明確與待明確》;
6、 盤和林,《央行表達數位貨幣,在數位貨幣領域掌握國際主動權》;
7、 財新社,《周小川:不會讓投機力量主導市場》;
8、 盤和林,《央行數位貨幣主要用於小額零售高頻業務場景》;
9、 萬釗,《如何看待央行發行數位貨幣》;
10、 WIPO專利數據庫PATENTSCOPE。
11、01FINDS,金融科技專利數據庫。
12、零壹智庫,《2009-2018金融科技專利趨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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