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美國民主黨眾議員索托(Darren Soto)提出的《數位分類法(Digital Taxonomy Act)》和《區塊鏈創新法(Blockchain Innovation Act)》,稍早已在眾議院以口頭表決方式通過,併入在《消費者安全技術法(Consumer Safety Technology Act)》處理。
(近期其他提案:美眾議員提案《數位商品交易法》,把「加密貨幣交易所」納入「CFTC 聯邦層級監管」)
根據索托的官網公告,併入在《消費者安全技術法(H.R. 8128)》內的《數位分類法(H.R. 2154)》和《區塊鏈創新法(H.R. 8153)》,已在稍早經眾議院以口頭表決方式通過,成為國會首度通過的區塊鏈相關法案。
據了解,索托的兩項提案是在本月稍早才被納入到《消費者安全技術法案》;假如法案正式通過,施行重點將放在消費者保護上,在阻止有心人士利用數位代幣行使詐騙的同時,監管部門也會多加利用區塊鏈技術來打擊詐騙項目。
《數位分類法》方面,將要求聯邦貿易委員會(FTC)負責員工的培訓和資源的分配,以識別和防範任何涉及數位代幣的詐騙行為;與此同時,FTC 還被要求向眾議院能源及商業委員會和參議院商業、科學和運輸委員會提交一份意見書,就如何保護消費者和推廣數位代幣創新提出立法建議。
索托表示,《數位分類法》為美國的數位資產市場劃分好更明確的管轄權:
作為立法者,確保美國繼續在區塊鏈技術領域上保持領先,是我們的責任 ⋯⋯ 聽取監管機構的意見,是鼓勵監管明確性重要的第一步,其目的在於促進創新,並最大限度地發揮虛擬貨幣對於美國經濟的潛力。
《區塊鏈創新法》部分,也採取了類似的消費者保護措施,該法案要求美國商務部(DOC)與 FTC 進行協商討論,並就區塊鏈技術目前在商業領域中的現況擬出一份報告,包括區塊鏈如何減少詐騙行為、提高安全性等,目標是在商務部設立區塊鏈卓越中心。
索托說道:
區塊鏈技術在創新和促進經濟成長上有著不可思議的潛力。我相信我們的政府需要支持這種成長可能,建立寬鬆的監管制度,確保法規明確性、保護創新、防止詐騙行為,並使之適合供政府、企業和消費者使用。
作為國會區塊鏈核心小組聯合主席的索托,長期以來都積極推動與數位資產和區塊鏈相關的法案;上週,索托才代表眾議員康納威(Michael Conaway)和埃默(Tom Emmer),在國會上共同提出了兩項法案:《2020 年數位商品交易法(DCEA)》和《證券清晰法令(Securities Clarity Act)》
這兩項法案對加密貨幣的監管影響重大;不過,索托也不急著要跨出一大步,就像他所說的:
《區塊鏈創新法》授權進行的研究是一個起點,它意味著任何具監管效用的法案在通過以前,政府機關都有機會先提出建議;這些建議將會對國會議員們起到教育性的作用,並能夠為更具可行性的區塊鏈立法鋪平道路。
下一步,《消費者安全技術法》將送至參議院進行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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