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蒂夫和戴夫都使用 eToro(e 投睿)投資金融市場」,相信讀者幾乎都被這個 eToro 平台的廣告洗腦過,也都想效法戴夫在鑽研成為 60 級巫師的時候,同時也能變成投資大師;不過想跟戴夫一樣的台灣投資人可能還要再想想,因為台灣金管會於昨(14)日認定 eToro 平台違法。
(相關報導:金管會發布第三次「虛擬貨幣風險警示」: 台灣詐騙案猖狂、龍頭加密企業集體訴訟)
台灣金管會於昨晚發布新聞稿,指出 eToro 平台並非我國合法證券期貨業者,依法不得在我國境內經營經濟證券期貨相關業務,並呼籲投資人切勿使用非法平台,以免權益受損。
新聞稿寫道:
「如要從事外國有價證券等金融商品之投資,應透過合法之金融機構進行交易以確保權益,以免發生交易糾紛時,無法獲得保障。」
eToro 創立於 2006 年,是提供金融投資服務跟跟單交易服務的社交交易經紀公司,平台提供超過一千種的金融資產交易。據悉,目前該平台用戶在全球已突破 1,300 萬人,其中台灣用戶又佔亞太地區用戶數的 13%。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表示,去年 11 月 29 日金管會就有發佈警訊,該平台不是我國的合法證券期貨業者,依法不得在我國境內經營證券期貨相關業務,因此去年就已經蒐集相關事證後移送檢調,將由檢調認定是否違反期貨、證券或投信投顧刑責。
不過由於網路無國界,因此,金管會也無法強制 eToro 的廣告下架,僅能善盡提醒職責,呼籲投資人使用合法平台,以免發生糾紛時權益受損。
延伸閱讀:綜合投資平台 eToro 推出密碼貨幣交易所 eToroX,一次發行了「8 種客製化穩定幣」
金管會:目前沒有收到 eToro 詐騙的投訴
證期局表示,外國業者如在台灣「非法」經營證券期貨業務,將違反台灣三項法規。
- 涉有證券交易法第 175 條第 1 項,依法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180 萬以下罰金。
- 違反法了期貨交易法第 112 條第 5 項第 3 款及第 5 款,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性,300 萬以下罰金
-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 107 條第 1 款,最重可處 5 年有期徒刑,罰金則是 100 萬以上,5,000 萬元以下。
根據證期局統計,今年上半年已移送非法平台達 55 件,國內、外的非法平台皆有,其中涉及非法期貨有 41 件、投信投顧有 13 件、證券有 1 件;去年整年共移送 98 家,證券共 7 家、期貨 56 家、投信投顧 35 家。
不過金管會表示,目前為止金管會並沒有接到 eToro 平台的詐騙投訴或陳情,主要都是詢問 eToro 平台是否是合法平台。
也難怪投資人會擔心,因為投資人在 eToro 平台上購買的是差價合約(Contract For Difference,CFD)。CFD 是是一種運用保證金來放大槓桿的買賣方式,和期貨交易非常的像;但不同的,投資人並無持有實體的商品,主要是「買賣合約」。也因為不持有實物,所以選擇交易商就需要格外注意。
儘管 eToro 有英國金融行為監管局(FCA)、澳洲證券委員會(ASIC)、賽普勒斯聽證會(CySEC)的監管執照,而台灣的用戶在註冊時會優先認列為澳洲 ASIC 監管。
金管會表示,eToro 沒有拿到台灣的業務許可,依法就是不得接受台灣投資人的資金。在這種情況下,台灣投資人萬一和該平台發生糾紛,會使得監管產生灰色地帶。
目前在金管會的網站上,有「合規金融業網站」的連結,投資人可以就此管道查詢金管會核准的金融機構,以免發生糾紛時,求助無門。
📍相關報導📍
SEC CFTC 罕見夾殺 Abra!強力制裁「掉期合約業務」,這是給 DeFi 發出的警訊?
Fundstrat 與 eToro 分析師預測:新冠病毒危機或能強化比特幣的價格前景
eToro 宣布收購區塊鏈新創公司 Firmo,目標將 eToro 平台上的「所有資產代幣化」
讓動區 Telegram 新聞頻道再次強大!!立即加入獲得第一手區塊鏈、加密貨幣新聞報導。
LINE 與 Messenger 不定期為大家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