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21)日稍晚,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和美國貨幣監理署(OCC)同步發表了穩定幣指導方針,宣布將按規定賦予美國銀行為穩定幣發行商持有準備金的能力;在此之前,美國聯邦政府從未明確有關穩定幣的法律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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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OCC 週一發表的意見書,聯邦註冊銀行和聯邦儲蓄機構將可依規定為穩定幣發行商提供準備金帳戶,目的是要確保發行商在具備託管錢包的情況下,持有足夠的資產以支撐穩定幣價值。OCC 特別強調,此規定僅限於以 1:1 法定貨幣儲備的穩定幣。
多年來,穩定幣發行商一直渴望與銀行機構合作,遺憾的是當局監管態度始終模糊,導致無論是銀行或發行商都不敢貿然搶進。如今,OCC 以 6 頁的指導方針解放了銀行限制,並獲得 SEC 初步首肯,大大增加穩定幣發行商在資金儲備上的靈活性。
OCC 在指導方針中寫道:
穩定幣發行商可能會希望將資金存放在國家銀行的準備金帳戶中,以確保發行商在有託管錢包的情況下,具足夠資產支持穩定幣。出於上述理由,我們在以下得出了結論:國家銀行可以持有穩定幣的儲備金,當作為銀行客戶服務的一部分。
該指導方針由 OCC 高級副審計長暨首席顧問古爾德(Jonathan Gould)簽署,他在信中指出,聯邦註冊銀行和聯邦儲蓄機構每天都處理數十億美元涉及穩定幣的相關活動,此一指導方針將為聯邦銀行系統加諸一定的監管確定性,以可靠安全的方式為客戶服務。
古爾德並表示,銀行應履行盡職調查的義務,以評估為穩定幣發行商提供服務的銀行業務風險。
與此同時,OCC 也在意見書中強調了幾點注意事項:
目前,我們還尚未解決涉及非託管錢包的穩定幣交易授權 ⋯⋯ 此外,本信函所指僅限於與單一法定貨幣以 1:1 比例儲備支持的穩定幣類型,同時銀行還必須每一日都確保準備金帳戶的餘額始終等於或大於未償付的穩定幣數量。
換句話說,OCC 的指導方針不涵蓋演算法穩定幣(Algorithmic Stablecoin)如 Kowala、Basis,或是 DAI、nUSD 等以加密貨幣作儲備的加密穩定幣(Crypto Stablecoin),同樣不在此列的還有混合穩定幣、商品穩定幣和衍生品穩定幣等。
當然,OCC 也嚴格要求銀行遵守反洗錢(AML)、了解你的客戶(KYC),以及在 SEC 管轄範圍內的《聯邦證券法》、《銀行保密法(BSA)》等相關規範;OCC 在信函中表示,銀行在與任何穩定幣發行商建立關係前,都應考慮相關風險因素,包括流動性風險、合規風險等。
SEC 員工聲明
與 OCC 信函同步發表的,還有 SEC FinHub 部門的員工聲明。
不過,SEC FinHub 在公告中已強調,該聲明僅代表旗下員工觀點,並無 SEC 委員會授權效力。儘管如此,仍足以顯現 SEC 已一改先前的強硬態度。
在該公告中,SEC FinHub 表示,根據《聯邦證券法》,包括穩定幣在內的特定數位資產是否被定義為證券,本質上是依據事實和情況而定;SEC FinHub 指出,要確定歸類還要先仔細分析該工具的性質,像是其意圖傳達的權利,或是其如何供應和出售。
因此,SEC FinHub 呼籲業者與該機構聯繫,以防冒進後才發現違反相關規定:
我們認為,市場參與者可能會在以不構成證券的必要條件、不涉及證券註冊、報告和任何與《聯邦證券法》相關要求的前提下,來建構和發行數位資產。但是,用以描述某種數位資產的標籤或術語,以及個人在從事有涉及數位資產的金融活動或服務上,不一定符合 SEC 規範下對該資產、活動或服務的定義。
我們鼓勵對數位資產的結構、銷售或相關活動上有任何疑問的相關方,與 FinHub 人員聯繫。
根據聲明,SEC 願意優先提供一份不採取行動(no-action)信函,以保證不強制取締。
以下為 OCC 完整聲明信函,取自:The Block
2020-125a by MichaelPatrickMcSween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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