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許多透過首次代幣發行(ICO)籌資的區塊鏈新創來說,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似乎就是他們的惡夢,不少 ICO 項目都曾經被證管會盯上,有的甚至因此胎死腹中,像是今年年初鬧得滿城風雨的 Telegram;但是,最近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一起判決中,針對證管會以追討資金為由模糊罰款界線發出警示,並最終決定將限縮證管會的部分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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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最高法院在昨(22)日在一起由證管會起訴的詐欺案中,以 8:1 的票決結果判定,證管會在非法所得歸入上的權力將被限縮,追討範圍不得逾越涉案行為的淨利潤;大法官表示,該權力的目的應是為實踐《投資者保護法》。
這是一起在 2016 年被揭發的詐騙案,加州一對華裔夫婦 Charles Liu 和 Xin Wang,向 50 位中國同鄉謊稱要在美國興建一處癌症醫療中心,假意說能透過美國第五類優先職業移民(EB-5)幫助他們成為美國永久公民;EB-5 計畫規定,投資特定發展計劃逾 50 萬美元的人士,即有資格購得綠卡成為美國公民。
然而,計畫啟動了 18 個月後,癌症中心不僅從未動工,這對華裔夫婦還將這批以投資移民為由搜刮到的募款,轉入旗下位於中國的企業以及個人帳戶中;總計,這對華裔夫婦最終集齊高達 2,700 萬美元的非法所得,純利潤約 800 萬美元,經聯邦法院許可後遭證管會凍結資產。
最初,Charles Liu 和 Xin Wang 被判要償還 2,700 萬美元,但是最高法院對判決金額作出了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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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
EB-5 計畫在近年來引發了多起騙局,美國證管會也早在 2013 年就開始著手調查可能存在的詐騙事件;但是,此次判決結果卻也意外地導致證管會用於回收非法資金的權力遭到限縮,這也意味著未來一些遭違反《證券法》起訴的 ICO 項目,將可能不用再面對到籌得資金被迫全數繳回的窘境。
首先我們要了解到,回收非法資金是證管會在許多民事詐欺案中常用的手段,這也包含了過去相當風行的 ICO 項目;值得一提的是,最高法院在 2017 年就已經對證管會的權力附加了新的限制,即是證管會必須遵守 5 年的非法資金追討期限。
據了解,證管會每年從非法資金追討中取得 10 億美元以上的收入,然而,這其實是法官用來幫助受害者取回受騙資產的工具,故也被詬病成是證管會濫用這項法律工具;因此,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索托瑪約(Sonia Sotomayor)發起投票決定,將禁止證管會索要超出被告非法淨利潤的賠償。
索托瑪約表示,索要賠償並不是單純地剝奪被告的非法利潤,主要目的應該是要面向對受害人的補償措施;她解釋道,當回收的不法所得已經難以重新分配給受害人時,證管會還是否可以將非法資金歸入國庫,是一項懸而未解的問題。
事實上,美國聯邦法沒有明確規定證管會握有追討非法資金的權力,這其實是源自於 2002 年的《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Sarbanes-Oxley Act)》;規定中指出,法官可以賦予證管會行使他們認為符合公平救濟原則的執法權,資產追討是傳統上被視為公平的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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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法院基本是基於公平原則作出裁判,並非基於嚴格的法律規定。
正反意見
對於判決結果,也出現了許多不同的見解。
前證管會庭審律師、現紐約律師事務所 Moses & Singer 合夥人費舍爾(Howard Fischer)表示,此次法院裁決對被告來說較為有利,因為這提供了能反擊證管會這種激進補救措施的子彈;但是,一些人認為,裁判結果仍保留了證管會的執行權,儘管施加了一些限制,但總體來說還是證管會的勝利。
律師事務所 Murphy & McGonigle 合夥人克里明斯(Stephen Crimmins)表示,證管會擔心的是對於詐騙項目存在的威脅,因此當裁判結果沒有直接影響到證管會透過行政程序取得追討非法資金的權力時,依然能視為證管會在法庭上取勝。
有趣的是,法院為何會就此議題展開討論,還是因為 Charles Liu 和 Xin Wang 主動向法院提出要禁止證管會行使追討資金權力;這對華裔夫妻向法官說明,美國國會授與證管會這項權力,並不是被當作用以尋求違反《證券法》詐欺罪的補救措施。
他們認為,證管會假藉追討資金名義掌握太大的權力,不管哪種形式的追討辦法其實都是一種罰款。
在被告方看來,證管會的追討行為是違法的。
當然,法官索托瑪約駁回了他們的論點,並稱將採用傳統的法院規範,行使剝奪不義之財的法官權力;從 8:1 的選票結果來看,這似乎是最高法院大法官的一個共識,大法官托馬斯(Clarence Thomas)坦言,他就是那個唯一一位拒絕證管會要求行使追討非法資金權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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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公正?
川普政府與證管會就追討資金權一題,進行過多次的辯論。
證管會認為,國會已從《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等類似法案頒布中 3 次授權了該機構行使這項特殊權力;發言人卡斯提洛(Chandler Costello)表示,這允許他們持續對犯罪者追討不義之財,並按照法院指示將受騙資產返回合法持有者。
證管會並表示,只要情況許可,他們將會秉持公平公正原則,努力地將追回資產歸還給受騙的投資人;證管會稱,他們在去年就追討回了高達 15 億美元的非法資金及罰款,同時還歸還了 12 億美元給投資人,證明他並沒有將這個權力當成獲利工具。
針對此次案件,索托瑪約的意見將發回下級法院,進一步釐清判決金額及其餘問題。
- 【參考】Justice Sotomayor Delivers a Rare Loss for Both Sides in Major Financial Crimes Case
- 【判決結果】No. 18–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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